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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租客18年租期结束遭索赔25万|法院判决还原纠纷始末

上海长宁区法院审结一起长达18年的租赁纠纷案,租客退租时被房东索赔25万元要求「恢复如新」,最终法院判决租客赔偿3万余元修复费用及空置损失,房东退还部分押金。

上海租客18年租期结束遭索赔25万|法院判决还原纠纷始末

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特殊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。案件涉及租客连续租住同一物业长达18年后退租,因房屋恢复原状问题与房东产生争议,索赔金额高达25万元人民币。

18年租约引发的修复争议

根据法院披露的案情,2006年,张先生与房东刘女士签订为期1年的租赁合同,约定退租时需将房屋恢复至交房原状,并支付了11600元押金。租约到期后,双方未续签书面合同,但张先生持续租住至2024年。

上海长宁区法院审理的18年租赁纠纷案现场照片
涉及18年租赁纠纷的上海某住宅小区(图源:小红书)

装修变更成争议焦点

在长期租赁期间,张先生曾获得房东口头同意,将房屋白色墙面改为黄色,并将原三房格局改造为四房。退租时,刘女士要求租客将房屋恢复至「全新状态」,并提出包括墙体、地板、灶台等在内的多项修复要求,总金额约25万元。

法院特别指出:「房屋出租时已装修多年,且租客实际使用达18年,正常使用产生的损耗不可避免。」

法院判决平衡双方权益

经审理,长宁区法院认为房东未能证明房屋损坏系租客不当使用所致。综合考虑房屋现状、使用年限及双方过错等因素,最终作出以下判决:

  • 张先生支付房屋修复费用3万余元
  • 赔偿房屋空置损失3万余元(参照市场租金标准)
  • 刘女士返还保证金6600元

本案判决现已生效,为长期租赁关系中的装修复原问题提供了重要司法判例。法官提醒,租赁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装修条款,避免日后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