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话
凌晨小巴超载4人事件|乘客直呼疯狂,司机头顶放水樽引热议
近日,香港凌晨小巴超载事件引发关注。有乘客在Threads发文称,凌晨3时半下班回家时,发现小巴超载4人,3人站立1人坐司机位旁。此外,另一名乘客发现司机头顶放置切开的水樽,行车时清水无洒出,引发网民热议。

近日,香港凌晨小巴超载事件引发广泛关注。有乘客在社交媒体Threads发文称,凌晨3时半下班回家时,发现小巴超载4人,3人站立1人坐司机位旁,直呼“黐线大癫”。与此同时,另一名乘客发现司机头顶放置切开的水樽,行车时清水无洒出,引发网民热议。
凌晨小巴超载4人 乘客斥责疯狂

该乘客于7月13日在Threads发文发片表示,“今日收工发生嘅黐线事,啲座位满晒,司机左边𠮶个凹位坐咗1个人,出面走廊企喺度3个人,虽然知凌晨3点30几分,但大癫”。影片中可见,行驶中的小巴满座,一男两女站在车头近车门位置。
小巴超载时有发生 网民:晚晚都系咁
网民留言表示,小巴超载时有发生,“以前半夜上水去元朗嘅红Van晚晚都系咁”、“上水返观塘都系,车尾太平门前面,有张梳化仔𠻹㗎,16+3/16+4”、“有时候锦上路红Van都系”、“通宵车冇计,可能好快有人落,走一走栈”、“中途上车嘅人表示师传肯超载畀埋你上真系几好,下架唔知几时先到,嚟到又系冇位”。
有网民强调超载是违法,“如果发生意外,全车乘客不会获得保险赔偿”。
小巴司机超载有什么刑罚?
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《道路交通(交通管制)规例》第53(3)条,在道路上的车辆的司机所运载的乘客,人数不得超过该车辆的登记文件所指明的数目,或不得超过根据《道路交通(车辆登记及领牌)规例》(第374E章)发出的超额载客许可证所许可的数目。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条例即属犯罪,首次被定罪可被处以罚款5,000元及监禁3个月,如属第二次被定罪或随后再次被定罪,可被处以罚款1万及监禁6个月。
乘客登上超载小巴,若有意外将影响索偿?
国际专业保险咨询协会会长罗少雄过去曾就汽车超载事件回复《香港01》,他指公共交通工具均清楚列明载客人数,并按车辆载客量与保险公司订立保单,超载车辆不属保障范围内。乘客如登上加装额外座位的红顶小巴,应即时举报及下车,否则如同“知法犯法”及影响索偿。罗少雄续指,如小巴因超速驾驶而发生意外,保险公司会赔偿,惟乘客或因“参与事件”,需承担部分责任,“保险公司未必赔咁足”。
小巴司机头顶放水樽 行车时清水无洒出

有女生近日乘搭小巴时,见到司机位头顶、冷气机出风口旁,摆放了1个切开的水樽头,并装有清水。该女生于Threads发文发片询问广大网民:“放杯水上头顶有咩用?揸揸下车淋自己?”
网民热议模仿藤原拓海:杯水未泻,宝刀未老

网民笑说司机在模仿电影《头文字D》主角藤原拓海练车技,“系传说中嘅藤原小巴!估唔到畀你坐到!杯水未泻,睇嚟佢宝刀未老”、“1滴都唔可以滴出嚟呀,如果唔系……”、“杯水佢老窦放,如果收工少咗水会俾人打到X街”、“冇呢杯水,假设平时车程20分钟,冇咗佢应该变5分钟”、“唔咁样训练,豆腐点会咁完整”。
网民估冷气出风口滴水
有网民就认为是冷气出风口滴水,“Coaster小巴个冷气喺司机位顶,佢漏水喺入面个引水喉漏水”、“你眼见佢都去咗一半,冷气机滴水呢家嘢好快就满”、“有次坐巴士,得返上层车头第一行有位,点知个日大雨,上面冷气风口附近𠮶啲位滴水出嚟,所以我明司机嘅用意”。